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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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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完本)

  第四十一节 五十岁的处女问题


  李靖在研究草原地形,李绩在前方调兵遣将,杜如晦在准备粮草器械,李承乾做好了随军出征的准备,李二在准备大规模从民间抽调府兵的诏令,房玄龄忙着准备随军的文官。就连长孙都开始吃素,为将士们祈福,大唐这架战争机器已经开始运转,上上下下的一片忙碌。
  
  只有云烨悠闲得厉害,兵部的两次行文都被他以病体未愈的借口搪塞过去。相比战争,他更加喜欢和黄鼠聊天。
  
  “你一天躲家里不出去,围着老婆转你还有没有一点男人样子。”
  
  “侯爷,小的以前独来独往,经历过凶险无数,现在就想守在婆娘娃跟前,日子无趣了些,小的没出息,就是喜欢现在的这种无趣,婆娘肚子大了,现在还出不去。”
  
  黄鼠的理想就是这样,做个小老板,平平淡淡的过日子,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都是天注定的,只是他没想过自己和黄鼠就没有一点差别,前面说黄鼠的话,还是老程训斥云烨自己的话。
  
  旺财拖着马车把云烨往家里拖,人和马都不愿意回家,用最慢的速度往家里赶,路边枯草里有动静,就跳下马车,用棍子抽打一下,看能不能惊出一只兔子来,看到树梢上落下休息的一大群麻雀,就扔一块石头把他们都惊起来
  
  家里的大肚婆现在肚子已经很大了,再有一个月就要生产,怀了孕,脾气变的一塌糊涂,各种小性子耍得无法无天,最喜欢让那日暮伺候,哪怕她笨手笨脚的服侍不好,也要让那日暮陪在自己身边。
  
  原来想着那日暮会很委屈,谁知道那日暮自己也喜欢往辛月跟前凑,被指使的滴溜溜转,也无怨无悔,一整天都张着嘴露出白牙傻笑。
  
  为这事云烨已经说了辛月好几回,可惜还是屡教不改。
  
  “那日暮泡的茶就不能喝,她个往死里放茶叶,那么些丫环你就逮着她一个人使唤啊。”
  
  才回家,正在给旺财解缰绳,毕月就迎来上来,把一起迎过来的那日暮推回去,让去准备茶水,自己很殷勤的拿刷子给云烨刷身上的尘土。
  
  “那日暮在家里待不了多久啦,您是男人家不懂,咱们这个家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的,只有多干活,多忙碌一些,心里想着怎么和我折腾,这样才不会感到寂寞,才会对这个家有念想,您以为我喜欢她给我洗脚啊,洗一回我的脚疼了两天,就是让这个傻女人心里畅快一下。”
  
  辛月只要说起这些,就一副智珠在握的淡定模样,远比李大将军谈军事方略要有把握得多。
  
  “两个变态,一个喜欢欺负人,一个喜欢被人欺负,我是没话说了,弄不懂你们这些婆娘的事情。‘
  
  ‘您要是说军国大事,妾身一窍不通,那是您该管的,女人掺合进去就是不懂事了,您没见娘娘都不掺合朝政么?您的地冇图妾身也看不明白,上面都是点兵遣将的大事,您就胡乱摆在桌子上,要是被探子看了去,还不知道会死多少将士,这是钥匙,全给您收起来了,让江叔他们多盯着点,前面还看见莳莳和小武围在您标了小旗子的地图上瞎看,这可不成。
  
  至于家里的事情,您就少管些,那日暮不会被我欺负,她有宦娘帮她出主意,逆来顺受的,别以为妾身看不出来,就是装可怜,讨您的心疼,您以前可是从来不说我的,现在才几天啊,您就说了我四五回。
  
  别看那丫头傻兮兮的,心里头明白着那,您可是小瞧了自己的小妾。“
  
  拿过辛月手里的刷子,顺便给旺财也刷刷,冬天里的旺财,毛色靓丽,闪着油光,现在的皮毛颜色终于纯正了下来,枣红色,长脸上有一块白斑,还在眉心位置,四个蹄子根上也是白的,如果是黑马,就是有名的乌云踏雪。

  李淳风就是一个找骂的,还敢说旺财有泪槽,是个扫把星,需要赶快把这匹马处理掉。
  
  处理你妹啊,你说把我处理掉都行,我他娘的才是真正的扫把星,这名头在长安是出了名的,处理旺财?这是纯粹找死,谁家的马有旺财招人疼?我家一向都把他当招财猫来供着的。
  
  眉心的白斑是泪槽?那是宝马的标志,当时就把瘦弱的李淳风按在马槽上揍了一顿,直到他改口说是一匹宝马才放过他。
  
  和旺财相比,李淳风屁都不是,在云烨看来,一个骗吃骗喝的道士,一整天忽悠这个,忽悠那个,据说可以看到后五百年的事情。
  
  不是云烨看不起这对在大唐被当作神仙一样的师徒,你他娘的最多看五百年,老冇子对以后一千五百年的事情门清,小武在他面前逛了八十回了,就说了一句骨骼清奇,将来一定是个美人坯子。
  
  至于他自己那句著名的关于武媚娘的预言,从没听他说起过。看来又是那些该死的马屁历史记录者加上去的。
  
  只要云烨坐到炕上,那日暮就一定会趴在云烨身上,软软的身体挤挤挨挨得两个人都很享受。
  
  辛月也很想爬上来,可是大肚子妨碍了她享受这一夫妻间难得的温馨时刻。
  
  云烨回家总是最晚的,这时候他们都已经吃过饭了,小炕桌上摆上三四个菜,一碗面条,就是云烨的晚饭了,对吃的就现代而言最多算得上中等,一只鸡腿,一碟子青菜,几片羊肉,再加上一点腩菜,就是全部内容了。
  
  有时候云烨都在想,人生在世,不过吃穿二字,人们的生活一般情况下就是围绕着这两字在进行。
  
  至于功名利禄,那都是吃饱了没事干才捣鼓出来的怪东西,是末节,提不到台面,至于女人就更加奇怪了。
  
  两性之间不过就是一种种族延续的本能罢了,所有的物种都想把自己的基因,传播的更多,所以狮子才会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狮王,就为了霸占更多的母狮子好延续自己的后代。
  
  这和李二的行为是何等的相似,只不过人家狮子把自己霸占的母狮子每一个都不放过,李二的这种能力还有待提高,免得皇宫总有五六十岁的处冇女出现,前些天就送到庄子上七八个。
  
  五十岁的处冇女,这是一种煎熬,玉山以西就有一个破落的庄子,是云烨这次用太监宫女们自己的钱运作了一下,把金额提高了十倍,买下来的一个庄子。
  
  四五个退休的老太监被长孙派来跟云家管家老钱学习怎么管理庄子。
  
  皇宫里的事情不通知长孙会有大冇麻烦,无舌自己亲自向皇帝求告,希望将来的退役太监宫娥有一个能养老的地方,不至于被冻饿而死。
  
  李二把这件事情交给了长孙,自己不管,长孙自然很顺手的把这件事交给了云烨,自己还掏了一千贯钱,算是仁至义尽,只是从此以后,后面的老太监,老宫女的养老她就不管了。
  
  吃一口饭,把鸡腿塞给身后看他吃饭,看得吸溜口水的那日暮,这女人完蛋了,从小恶下的毛病,见不得被人吃东西,明明自己吃得很饱,看到别人吃东西依然羡慕。
  
  辛月在那日暮的胸口掏了一把,对云烨说:“才吃完饭,一整只鸡都被她吃了下去,连汤都喝完,这身子肥成猪了,胸比我这个马上就要喂孩子的都冇大,回到草原不知道还有没有能驮得动她的马。“
  
  女流氓的动手动脚让那日暮很难为情,草原上的人,只要有吃饭的机会,就决不会放过,一定要多增加点脂肪来准备过冬,牛羊是这样,人也如此。
  
  云烨回头看看前凸后翘的那日暮,很好啊,腰肢还是很细,至于别的地方变大,也不错啊。见那日暮吃完鸡腿,还在看羊肉,于是把羊肉又给她递了过去,多吃点。
  
  脑子就不得闲,接着想,长孙一定知道宫里的事情,说不定就在看云烨到底打算参合到什么程度,然后再调整应对的策略。

  这种事情不能找李承乾,他如果进来啦,对他将来继承皇位没有半点好处,自己也不能加进去,谁知道这里面有多少肮脏事,沾上了三年都洗不干净。
  
  谁沾了这些人却不会有后患?筷子支在下巴上脑子里的一个个面孔在飞快的闪过。
  
  忽然一大排人定格在脑子里,这些人应该没问题吧,家丑不可外扬,还是李家自己人掌管好了,自己如果不是一向谨慎,陷进宫闱冲突,恐怕早成了一把骨头。
  
  你李家盛严强人,不论男女都是彪悍人物,与其把心思用在勾心斗角上,不如多为那些卑贱者用点心思。
  
  管理一个庄子,是一门学问,她们出嫁后不是也要管理自己的家业吗?弘化公主那种没脑子的奇葩就算了。
  
  常乐,高阳,兰陵都是好人选啊,出嫁前替皇宫里管理这些死太监,出嫁后交权给其他没出嫁的公主,自己只需要培训一下李二那些没脑子的公主就好。
  
  想通了,云烨都为自己的睿智喝彩,大冇麻烦甩掉了,那些死太监既然喜欢公主,那就把皇宫里的公主们喜欢个遍,一个都别放过。
  
  脑子里不想事情,胃口就大开,准备把自己的面条全部干光时,才发现碗已经空了,那日暮斜靠在靠枕上直哼哼,肚子鼓鼓的,又怀了?

PS:临上飞机传得一节,这几天有些少,对不住,以为到了这里还能赶稿子,谁知道事情很多,只有压缩一下,回家就好了,请原谅423

[ 本帖最后由 一曲轻箫御晨风 于 2014-6-30 14: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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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节 淫媒

  依山傍水的小村子很美,只是很破败,到处都有残垣断壁,有些还有被火烧焚烧过的痕迹,焦黑的木头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土,变得灰蒙蒙的,好在还有炊烟升起,让入在绝望里看到一点希望。

  “河北之地整整战乱了三十年,窦建德,王世充,高谈圣,李子通,铁木耳,这些入要么掳掠入口,要嘛杀入夺粮,除了好事不千,可谓恶事做绝,一个富饶的河北被祸害成,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的鬼蜮,如果老子早生二十年,一定要他们做我的刀下鬼。”说起这些,熙童就愤怒的不能自己,劈手从云烨怀里掏出精致的银酒壶,仰着脖子就灌,一滴都没剩。

  “你怎么知道我会把酒揣怀里?““不揣怀里难道塞裤裆里?早就知道你有没事就喜欢喝一小口,丢入,给酒壶里装什么糖水,你家的烈酒呢?““我家的烈酒是用来骗塞外野入的,一壶酒一只羊,这买卖多合算,喝葡萄酒才是贵族风范,我比较注意自己的修养,不像你,逮着什么女入都要,什么酒都喝,谁的儿子都养,你一个入忙的过来么?““老子没工夫装清高,只要老子愿意,心里畅快就好,娃娃养大了不一样管我喊爹,你管不着,我就是喜欢乡下粗手粗脚的农妇,像这路边的野草,给点雨露就能活,你家的鲜花要是落到这种田地,早饿死八遍了。“云烨不愿意和熙童讨论河北的1日事,那样只会勾起他的仇恨,熙童本就不是一般的入,他有能力,有本事千自己想千的事情,只是北极之行以后,最后的神仙幻想破灭了,就想着与草木同朽,心如死灰,所以才会给自己揽上承重的包袱,让生活磨练自己,免得有一夭会狂性大发。

  熙童家的院子很大,农家都是柴扉,院子里几个用蓝色麻布包着头发的妇入正在忙碌,有的在舂米,有的在用簸箕簸去谷壳,还有的在推磨,喂鸡,屋檐下面五个大着肚子的妇入在摇着纺车纺麻线,左边屋子里传出咣当,咣当的织布声音,还有几个半大的孩子在劈柴,看样子劈了有一会了,房檐下堆了很多。

  “婆娘娃娃们,老子回来了,还带了客入,还不出来给叔叔行礼。“熙童一进门就开始嚷嚷。

  妇入们扔下手里的伙计高兴地出来迎接自己当家的,孩子也从各种角落里钻了出来,喊爹的声音让云烨头疼。

  可是他们看到云烨华丽的甲胄的时候,齐齐愣住了,一个大肚子的妇入哭着说:“军爷,行行好,不要把我们当家的拉去当兵,全家四十几口就全仗着当家的才能活命,要拉,您把我带走,我还能给大军做饭呢。“孩子们也一个个缩回自己母亲怀里不敢过来,几个妇入还把大点的孩子掩藏在自己身后,对云烨是全力戒备,一个不大的小姑娘甚至拎着斧头,似乎只要不对,就和云烨拼命。

  无奈的看看乐不可支的熙童,做了个罗圈揖:“各位嫂嫂,我是熙童的兄弟,只是带着兵路过这里,特意来看望兄长,没有其他的意思。““你是爹爹说的那个侯爷叔叔?你家有好多,好多好吃的?还有一匹肥肥的马,一头一千斤重的猪?“妇入背后闪出一个七八岁的小家伙,忽闪着大眼睛看云烨。

  “没错,我就是,我家的好吃的去年就给你爹爹装了,要他带回来给你吃,可惜被你爹爹送入了,还有好吃的肉千也被他送入了,他就是一个败家的爹,下回想吃好吃的,就和叔叔说,不要让你爹知道,免得又送了入。“云烨蹲下来,摸摸孩子的脑袋,挑拨他们白勺父子关系,熙童更是笑得开怀。

  “才不是呢,爹爹把美味的糕点送给那些入,是因为他们要饿死了,我爹在救入,不是败家子,我爹说了,你才是夭下第一号的败家子。““哈哈哈,“云烨和熙童同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妇入们这才确定,来的这位将军的确是夫君的朋友,不是来抓夫君当兵的。

  一个五六岁头发黄黄的小姑娘小心的挤过来问:“叔叔,爹爹说你来的时候会给我带漂亮的绢花,小禾都有,我没有。““绢花算什么,叔叔给你们每入带来了一匹绸缎,让你娘给你做最漂亮的花衣裳,花裙子,还有这颗漂亮的石头,那好了,将来做嫁妆。“云烨笑吟吟的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给了小姑娘一颗碧绿的宝石,小姑娘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拿着宝石对着太阳看,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石头。

  “小花,放下!“一个没有戴布帕的女子从入群里走出来,从小花手里要过宝石对云烨施了一礼说:”礼物太贵重,小孩子受不起,会折寿的,请您收回。“云烨愕然的回头看看熙童,熙童走过来从那个女子手里拿过宝石又塞给小花,对那个女入说:“九娘过虑了,别入的财物收下来可能会有事相求,但是他的钱收下来夭经地义,我们是兄弟,说这些东西就见外了,放心的收,大胆地收,他是大唐数得着的富户,不收他的收谁的?“那女子依然忧心冲冲的想要说什么,但是为了维护男入的面子低下了头,小声说:“多谢叔叔馈赠。“云烨笑了笑,把手里的袋子放在熙童的手里,才对那个妇入说:“您不必担心吃入嘴软,拿入手短这回事,熙童大哥来看我时,价值万金的皮毛我眼睛都没眨收下了,区区一袋宝石您也太看重他的价值了。“熙童小声的又对妇入说:“云兄弟对我有救命之恩,不止一次o阿,你担心我会为了报恩给他卖命?你想多了,他的麾下高手如云,有一位连我都不是对手,所以o阿,我的命要拼也只为你们拼,为这些孩子拼,其他的实在是过眼云烟,这家伙恐怕最希望的就是要我老死荒村,一辈子不出世才好。“熙童从来都是一个聪明入,只是被表面的粗豪遮掩了智慧的光芒,云烨很好奇,刚才他说的那段话竞然有难得的温柔,这个女入有礼有节断然不是一个乡间农妇。

  当刘进宝带着礼物来到这户入家,最欢乐的无疑是那些孩子,糕饼被装在食盒里,妇入给每个孩子分了两块,看着孩子双手抱着小心的舔,心里就一阵阵的酸楚,入群里的小花,舔了一会,小心的把糕饼递到母亲面前高兴的说:“娘,你尝尝,可甜了。”

  就这一句话就让妇入泪如雨下,哽咽着摇摇头,曾几何时自己家也是钟鸣鼎食的大户,如今自己的女儿吃一口最普通的桂花糕都欢喜异常,老夭爷,那场灾难最好永远不要再来了。

  云烨和熙童坐在屋檐下,趴在一个木头桌子上喝酒,虽然只有两样绿菜,却不妨碍两入的酒兴,酒至半酣,云烨悄声问熙童:“你这老婆不简单o阿,不像是农妇,怎么有一种我老婆身上的味道?”

  “嘿嘿嘿,看出来了,大户入家的小姐,前些年有塞外的胡子骚扰河北,她家毁了,听她说,全家没跑出来几个入,当时她怀有身孕,被她丈夫藏在水井里才逃过一劫,原以为自己会生一个男孩,谁知道生了一个女娃,然后就心灰意懒的糊里糊涂的过日子,聚拢了些女入,一起帮衬着活了下来,后来把我捡回来,为了给那些个女入找个依靠,就答应嫁给我做我大老婆,不过,我到现在都没碰她,想等到她愿意的那一夭。”

  没想到这混蛋还是一个君子,捡起酒杯,哥俩互相佩服了一下,一口抽千。

  “你就没想着改变一下现在的局面?还把另外几个女入给弄得怀了孕,这样一来,你娶到她的希望就渺茫喽。”

  “你知道个屁,九娘做梦都想要个儿子,你哥哥我器宇轩昂,大有君子之风,为入坦诚,又懂得疼爱孩子,从不殴打妇入,这样的好男入,她不嫁我嫁谁?”

  “此话大大的有理,从野兽的角度看,您毛色鲜亮,体格健壮,魁伟有力,四肢修长,骁勇善战,不愧为兽中之王,的确是一个配种的好对象,只是你是入,不是野兽,这些条件不是最重要的,入和入之间最重要的是感觉,感觉对了,立马洞房都没问题,感觉不对,同床异梦那是迟早的事,小弟实在不想哥哥将来头顶绿油油的,所以您需要另谋良策。”

  “计将安出?”

  “小弟知道,**的产生和这里有关。”云烨指指自己的肾的部位。

  “废话,是个入都知道肾水的重要性,小时候师父教我武功的时候,就要求固肾为第一要务,而后才是强健筋骨,没有肾水,那是太监。”

  “哥哥稍安勿躁,听小弟把话说完,女子大多害羞,有时候男子就该主动,反正你我之辈久经考验,脸皮厚实,不怕拒绝,再说小弟在长安,还有一件神器可资利用,有了它,对付女子无往而不利,”

  “嘿嘿嘿”两个入相视而笑,甚是相得。

  “什么神器,可否借哥哥试用一下?”

  “当然可以,此物名叫春风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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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节 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两个男人间总有些猥琐的话题,不大的酒桌上两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时地指点一下院子里来来往往的妇人,胆大些的就啐一口,胆小些的就红着脸钻屋子里不出来。

  “今日才知道兄弟能够一路做到侯爵,绝非幸至,做官的皮厚心黑不要脸这三样法宝你运用的收发自如,只是你确定那个春风散确实有用?九娘是历经过灾难的人,心智之坚不是普通弱女子可以比拟的。”

  “小弟确定,任她是贞洁烈妇,用了此药,也难逃哥哥手心。”

  “你怎么如此肯定?好像你吃过似的”说完这句话,看云烨不言语,惊奇地问:“莫非你真的栽在这种药物之下?谁啊,施药的是男人,女人?”问完话,还把身子往后挪挪。

  “公主,大唐的长公主,现在你侄子都一岁了,要是男人,信不信我把长安城都给点了。“无论是谁,丑事被揭穿都有些恼羞成怒。

  熙童放声大笑,震得房檐上的尘土簌簌的往下落,云烨稍一惊愕,也跟着大笑,丢人事拿出来在兄弟们面前一说,就成了有趣的事。

  鲸鱼肉被蒸熟之后端了上来,孩子们习惯性的围在老爹身边,两个大人都没吃,就这样一筷子,一筷子的全喂给了孩子。

  “这就是你的希望之所在?“云烨指指吃完鱼肉散去的孩子,看得出来,熙童看这些孩子看的眼角都带着笑意。

  “是啊,老子今年三十有五,蹉跎了半生,在生死间徘徊了这么久,也该有个窝了,现在我老婆孩子一样不缺,你来了之后,连粮食都不缺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现在孩子的底子差,等九娘给孩子们教的字够多了,我就带着他们去长安找你,放在书院里好好教教,成才也罢,不成材也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我这个当爹的责任就算是尽到了。等到他们长大成人了,有能力养活自己的老娘了,如果你做官做腻了,咱们就一起再去天边走走。说实话,那里的风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说起这些,云烨长叹了一口气,想了一下说:‘要想到达白玉京,几乎不可能,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就是白白送命。有些事情我不想瞒你,当初田襄子要去白玉京。我没有过多的阻拦,甚至可以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他必须死,盛世就要来临,我想看到长安八水之上白帆点点,商贾如云。我想看到百姓脸上带着自豪地笑容。

  而田襄子,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大敌,他早就看破了世间百态。所有人的生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包括他自己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带着所有人一起去死,一个智者入魔有多么可怕,我见识过,大唐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所以你明知他到不了白玉京,却给他指明了道路,让他带着自己的梦想去死?”熙童哀伤的低下了头接着说:“他至死都在感激你。”

  云烨的手一抖,杯子从手上滑落,掉在石板上摔得粉碎,算计人绝对不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哪怕是有着最崇高的目的。

  “我知道田师进不了白玉京,他杀的人太多了,当初我就追随在田师身边,我是看着他如何引诱朱桀去吃人的,他有一本秘籍,就记录了吃掉一个人会得到这个人的精血,而后延年,结果证明,那是错的,为了证明那本书是在胡说八道,朱桀吃掉了最少三百个人,最后连自己的小妾,儿子都吃了,那时候,朱桀已经不是人,暴躁,易怒,两只眼睛血红,看到所有的人就像看到了食物,他已经是一个恶鬼,一头野兽,即将泯灭最后的灵智。

  田师看到这种情形,只是说了声可惜,就烧掉了那本书带着我们离去,后来,朱桀就被全天下的人围攻,活活的烧死在他的府邸,我想他到了最后时刻,都想祈求田师给他一条活路走,可惜他是一个失败的废人,田师抛弃了他。

  所以我以为,田师被你诱惑,最后在伤心绝望中死去,这是老天爷最好的安排,我之所以陪他走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老天到底有没有眼,结果,很好,很完美,他咽气的时候,我几乎要向老天朝拜,天有眼,他到底是公平的。“

  话说完熙童倒了三杯酒,虔诚的献给了老天。

  “我在野人山的时候,也曾经迷茫过,尤其是窦燕山死后,我埋葬了他,那时候我其实处在一种梦游状态,如果有什么毒蛇猛兽到来,我也会死,可是老天爷不让我死,丛林里的毒蛇猛兽似乎都避着我,一个可怕的东西都没有,就连水蛭这种随处可见的东西都仿佛藏了起来,那时候我就认为,我是上天的宠儿,天底下的万物我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直到我看到那个硕大无朋的天坑才明白,我是走了狗运,大地塌陷,百兽避走,这是常识。

  出了野人山,我有一段极为美好的回忆,是他们安抚了我的心,那些欢快的舞蹈,动听的歌声,善良的人,淳朴的爱情,把我心里滔天的杀人之意抚平了大半,就是剩下的那一点,也让我把两百余人活活的送进了死路,知道么?没有一个逃出我设计的山神打鼓的陷阱。我还把我救命恩人的头颅剥去了残余的皮肉制成了一个骷髅,准备带回家收藏。我在龙卷风里大声的诅咒上天,希望它能把我带回我来的地方,可是他们不要我,谁都不要我啊!我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孤儿……“

  云烨开始说话说得有条有理,可是后来,笑着笑着眼泪滂沱的往下流,嘴角依然上翘,泪水划过嘴角,从下巴上滴答滴答的流下来,那个笑容比哭更加的让人心酸。

  熙童递给云烨一罐子酒示意他喝下去,云烨透过泪眼模模糊糊看到了酒坛子上那个二十八的字样,就把拉到一边,挑了一个写着六十字样的坛子,拍开泥封抱着酒罐子痛饮,只喝了不到一半,就一头杵倒在菜盘子里什么都不知道了。

  日上三竿,云烨才爬起来,头疼的像是被一万头驴踏过,把头搁在桌子上,揉着太阳穴开始弥补昨天的那段空白记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话,在脸上抽了两巴掌,把自己扒的赤裸裸的露在人前很有趣么?

  一个半大的小子把头从窗户外探进来,看到云烨醒了,就对外面喊:“爹爹,云叔叔醒了,在揉脑袋。“

  头上全是草梗的熙童把脑袋探进来瞅了一眼笑着说:“这是你第一次喝酒不耍滑,原来你家的酒,数字越高的越烈,这回知道了,下回要是再蒙我,老子就给你灌三坛子数字最大的,在你家里,被你坑惨了,我一直纳闷,看你的身板也不是一个好酒量的,居然能和我拼成那样,回回醉倒的都是我。“

  “我昨天给你说的赶快忘记,小心我杀人灭口,你知道的贵族灭起口来,那就不是人,我才弄死了两百多,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魔王个屁,杀几个人内疚的嚎了半晚上,你是将军,干的就是杀人的活,内疚个屁,才两百多,老子当年杀山贼的时候,血把全身都染红了,这外面的世道不会比你在野人山好多少,让老子选,老子宁可选择野人山,也不选择跑到外面受活罪。赶紧把你的事情干完,咱们结伴到天地的尽头去看看。”

  “有个屁的尽头,你要是一直沿着一个方向走,走上个几年,你会发现你自己又回到了原地,不相信,你就试试看,我们将来要是从长安向南出发,最后一定会回到长安,就像拉磨的老驴,这种蠢事情,我才不干。”

  “有这种事情?那他娘的南辕北辙这句话岂不是没错?”熙童一脸的狐疑。

  “当然没错,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才会以为这个典故是笑话蠢人的,其实啊,谁笑话,谁才是蠢人。”

  穿着单衣把头浸在温水里,直到快憋死了,才吐几个泡泡把头抬起来,大口的喘气,有一种重新活过来的感觉,很美好,不敢再耽搁了,李二在京城里望眼欲穿的等着珍宝呢,准备好好地刺激一下那些权贵,现在看他们心痛的样子是李二最大的恶趣味。

  喝了一碗粥,刘进宝给云烨穿好盔甲,准备离去,熙童忙着把干草堆用木叉挑开晾晒,只是笑着冲他挥挥手,就继续忙碌他的农活。

  知道熙童不喜欢儿女情长,自己也不喜欢,云烨在几个孩子的头上抚摸一下,又对出门相送的妇人们说了声珍重,就骑上旺财回营地。

  不错的日子,把真话留在河北,自己一身轻松地回到长安继续虚情假意的周旋在权贵之间也不错,人总要有真诚的时候,如果假的时间长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这是一种境界,自己还没到弄假成真的地步。

  骑在马上重新揪一根狗尾巴草含在嘴里,正在闭上眼睛品尝清新的青草味道时,身后好像有苍凉雄浑的歌声传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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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节 难得有个仇人

  没有听清楚后面的话,只记得那一句“求苍天保佑我苦男儿”,云烨在嘴里不停地低低的哼着这句话,用遍了各种腔调,心里暖暖的,这个世界上的倒霉蛋不止自己一个人,还有一个更惨的,想到这些,看什么都顺眼,旺财把脑袋搭在前面刘进宝战马的屁股上是如此的憨态可掬,路边上流着鼻涕的孩子是如此的可爱,揍老婆的瘸子这时候把手臂也挥舞的是如此具有美感……

  这种状态足足持续了一整天,弄得当地官员以为侯爷魔怔了,因为侯爷居然在夸奖自己的三根鼠须,送瘟神一样的把高贵的侯爷送上了船,侯爷来的时候船上装满了稻谷,走的时候,却装满了海带,总之都是满满当当的,对于侯爷自己掏钱购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当地官员认为这是侯爷高贵人格的具体表现,就是为了给灾民拐着弯的发点钱,让他们有点钱在手里,改善一下生活,最难得的是,侯爷打算把这种善行延续下去,每年都给河北的灾民都发钱。

  当地的观风使特意做了好几首诗,来赞颂侯爷的慷慨,百骑司的探子则从另外一个方面进行了调查,最后的结论是云烨没有邀买人心,只是纨绔败家子的脾性又发作了,看不得人辛苦,算不得出格。

  官员夹带点私货,老百姓早就习惯了,算不得大事,尤其是一位有怪癖的败家子花大价钱买了十几船的猪食,一时间成为河北之地的最大笑谈。刘进宝郁闷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家侯爷,侯爷却哈哈大笑,说留不下美谈,留下笑谈娱乐一下百姓也是好事。

  运河里逆水行舟分外的艰难,每到一个府州,都有执役的百姓在服他们所谓的租庸调三种义务中的一种调,拉着绳子一步一步的走在岸边,把官船送出自己所在地的界区。而官船都是在白白使用这些劳力,一文钱都不花。

  异想天开的云侯又出了幺蛾子。他准备付钱,听到这件事的官员吓得魂飞天外,不得了了,如果云烨开了这个恶劣的口子,后面的官船还要不要付钱?官员家的私货用官船运输,是不是也要付钱?自己做官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图这些好处吗。没有这些便利。鬼才会为了五斗米折腰,老子没地方找到五斗米吃?

  来劝说的官员被撵出去,有些坚决要求侯爷必须免费使用劳力的官员被水军军卒扔到了水里,侯爷说了,除非官员自己拉纤,云家不沾那些穷哈哈的便宜,船上都是侯爷的私货,就是使用了官船侯爷都打算付费,不要说那些辛苦的民夫。

  无舌。何忠武,洪城都坐在船舱里听云烨讲为什么这么做的道理。

  “自古以来,做官就是为了显父母,扬名声,高人一等的准备从百姓身上吸血,欺负人为快乐之本嘛。这种恶劣的行径在这片土地上已经绵延了好几千年,自从大禹有了私心,把自己的权利移交给了儿子夏启,王朝就出现了,所谓的家天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也就是从这时候人开始有了三六九等的分化。

  好不好的说不来。阶级这东西很古怪,有时候可以催人上进,可更多的时候就是压榨别人的借口,外面那些拉船的人。在做他们的职责,如果船上没有装海带,我会用的心安理得,我们是军舰,有这个资格享受他们的劳动,可是有了海带,我们的船就不再是军舰了,是商船,所以我们会付费,一文都不少,还原租庸调的本来面目。

  让那些利用官船的黑心人,绝了这条路,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沾了国家的便宜,更可恶的是他们的运输的东西会比民间运输的东西少了一大块运费,同样的东西他们买得比民间的便宜,利润却比别人高,这不行啊,开始跑的时候你就领先了,这日子久了,商人全部变成了官商,民间的商号全部关门去放羊,有的跑去当响马,大唐就危险了,要记住一点,官员是不交税的。

  一番话说完,云烨就出门去了,也不管他们听懂听不懂,程家的掌柜居然敢过来哭诉,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不狠狠地抽一顿不解恨。娃样子就是这样做出来的。

  云烨没发疯,他只是认为自己现在做了一个官员就把这个角色扮演好,回家做商人,就把商人的角色扮演好,必须一丝不苟的去做,做官员做到自己都认为自己是个好官员,做商人做到自己能力的顶峰,做老师不培育出几个好学生怎么行,这趟险死还生的旅行,告诉了他一个道理,哪怕是演戏,也要全身心的投入。

  云烨现在扮演的角色就是一位铁面无私的好官员,程家掌柜的被拖下去打了板子,然后被赏赐了十贯钱,趴在床上一边哼哼一边发笑。

  船只要一出境,云烨就会拿来算盘,一五一十的计算该给纤夫付多少钱,一文也不少给,一文也不多给,被挡在舰队后面的官船只要有私货的,也是乖乖地交了钱,要不然云烨的船队会死死的堵在前面,让他一步都前进不了。

  这种闲的蛋疼的事情云烨做了一路,直到李二来了旨意要他赶紧回京,没事干不要学人家自污,他已经臭大街了,装什么装,赶紧滚回来,迟了会把腿打断。

  云烨仰天长叹三声,下令全速回京,李二就是人精,傻一点会死啊。

  刘进宝极度的迷惑,洪城极度的迷惑,何忠武一脸的崇拜,无舌一个人躲在舱房里笑的像一只快要断气的鸭子。

  害怕回京城,现在京城里就是一个巨大的马蜂窝,自己担任的角色就是捅马蜂窝的那根棍子,幕后黑手当然是李二,云烨想通过做一些狗屁不通的事情,让李二下令解除自己的统领职务,他不想当棍子,一点都不想,京城里的马蜂会咬人,一个个的嘴都有拳头大小,自己的身子有几两肉,架得住这么些马蜂咬来咬去?

  李二不上当,撤职的事情提都不提,要撤职也是捅完马蜂窝以后的事情,李二一门心思的准备等云烨被咬成骨头架子之后才会撤去他在水师的官职,不行啊,得想办法啊,京城里的勋贵平日里都是称兄唤弟的,大家都有一大堆娇妻美妾等着养活,这样的一大笔钱财没了,还不得找人拼命啊,找李二拼命会没命,只有云烨不大不小不肥不瘦的揍起来不咯手,踹起来脚不疼,是天生的拳头靶子。

  一天时间就把云烨愁得牙龈肿得老高,找个替罪羊都没有合适的,老程,老牛,老秦不合适,真拿他们来顶缸,不说良心,就是奶奶都会把自己打死。

  李靖是个好替罪羊,可是他躲得远远地在边关,不好抓,李孝恭?也不行,上回老头还从家里拿了一万贯给自己救急,这个人情得领,长孙无忌?算了,想想他以后的威风就害怕,房玄龄,杜如晦自己的资格还不够拿他们当替罪羊。

  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腮帮子肿得发亮,后脑勺长了无数火疖子,就在他一咬牙,一横心,准备把这事情担下来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

  老庄沿着运河跑了好久把家里的书信送到了,厚厚的一沓,看样子辛月有好多话要说,打开看才知道,里面装了好多的信,那日暮也在纸上歪歪扭扭的画了两个亲嘴的人,看不出男女,一水的方脑袋,扁身子,线条手脚,很有阴山岩画的风格,知道这个傻女人很想自己,把她的信捋展了压在枕头底下,晚上再仔细欣赏。奶奶的信里只是简单地要他照顾好自己,早点回来,大丫,小丫,东南西北,润娘,蒔莳,小武,都有信来,满满的都是思念和担心。

  辛月的信放在最后看,也数她的信最厚,家里每个人的近况都说了一遍,尤其是云宝宝云寿带着她怒闯金銮殿的事情,被她说的像神话,着重描写了云宝宝不到一岁就大有重臣风范,娘娘抱了许久都没有撒尿,是个最听话的宝宝,从皇宫里出来的时候,还呀呀的命令宫女,太监给他开路,不愧是将来做侯爷的料。

  云烨看到信,感动的眼泪都要出来了,老子终于有一个仇人了,张亮,好人啊,你既然带头把岭南的收益捐了出来,替陛下背了一个大黑锅,那么替我再背一个小小的黑锅想来也不会介意,岭南之事都是被张亮逼的呀,他一位堂堂国公,指名道姓的要我把他家的财富捐掉,还必须一文都不许剩,否则国法难容,语言是尖利的,语气是肯定的,态度是坚决的,含义却是隐晦的,无非是要云烨睁只眼,闭只眼,随便上缴几个钱应付一下皇帝就好。虽然这样的信件,每位国公,王爷都有,这也是云烨想着如可拿这些人当替罪羊的原因,现在有了仇人,别人的信都可以烧掉了,留着张亮的作证据就足够了。

  多好的人啊,及时雨中的及时雨,当晚,云烨抱着那日暮的信,做了一宿的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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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节小武的决断

  为了哄那日暮高兴,云家大小姐的出世惊动了很多人,礼物堆满了三个房间,不管值不值钱,只要多,那日暮就高兴,弄得辛月老大的不满意,云宝宝出世就没有这样大张旗鼓过。

  “你生了儿子还不够你臭屁的,和那日暮争什么争,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不懂事,她们母女俩还能在长安住多久?明年开春就要回去了,再待下去,那日暮会死的。”

  看云烨有些伤感,辛月就不嘀咕了,把他的手抓着塞进自己怀里,头枕着他的腿,闭上眼睛,一起享受难得的安静。

  夫妻间有时候就是这样互相讨好着过日子,一昧的强硬那是两个傻子纯粹和自己过不去,冥冥中一根红线把两个人串起来,如果想过舒心日子,说白了,就是不断地互相妥协,婚前文质彬彬的男人婚后就有了扣脚丫子,放屁的坏毛病,这你得宽容,装作看不见,说不定这是他人生中最幸福舒坦的时候,当然化妆后貌若天仙的老婆,卸妆之后如果变成贞子,男人也要流着口水欣赏,哪怕后半夜做噩梦。

  真实的东西一般都不会太美好,小武就在一直作着美梦,期待着长大后有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来用栓了红绸子的马车带走自己,但是今天到云家门口来带人的是一个肥胖如猪的中年人,后面跟着她的五个哥哥,一字排开,很有气派。蓝田县令也硬被拽来当见证。

  公爵府的驾贴特意镶了金边,武元庆拿着帖子想要递给云家门房,谁知道刚从府里出来的门房看了他一眼,就拿扫帚开始扫地,尘土飞扬的呛得武元庆连连后退。

  “小武是我妹妹,她是我武家的人,我是他哥哥,给她找了一门好亲事,现在,你云家把人给我交出来。”

  蓝田县令已经在心里操翻了武元爽的祖宗十八代,本来自这个县令当得轻松愉快,大风大浪有云家给顶着,自己在背后舒舒坦坦的捞政绩,前任现在已经是五品官了,自己只要再舒坦两年,升迁一下不是难事,最难得的是云家还从不多事,家里跌死头牛都会上报县里,乖乖地缴纳罚款,也从来没有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发生,现在好好的从长安跑来几个夯货,非要说云家隐藏自己人口,需要自己这个县令做个见证。

  云家不欺负百姓,也不欺负小官员,但是对豪门却从来不手软,伸手剁手,伸腿砍腿,从不客气,也不知武家的这几个傻蛋犯了哪门子的病,非要从云家把云侯的徒弟拉走给卖掉,明面上说是出嫁,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想到云烨那个护犊子的毛病,就知道这几个傻娃娃,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

  老钱从外面坐着驴车回到家,看都没看那几个败家子,对县令拱拱手说:“难得见到县尊,家里的茶水还算有些名气,不如进府饮上一杯如何?大热天的,喝杯凉茶还是要的。”

  县令打着哈哈说:“正该叨扰一杯,钱先生请。”

  老钱和嘻嘻哈哈的县令,主簿三人说笑着进了府门,没去打扰主人家,一拐弯就进了老钱的在前院的院子。

  “钱老哥哥,应国公府上的蠢蛋,非要我们前来做个见证,小吏无能不得不来,还请老哥哥不要见怪。”

  “县尊的难处我老钱怎会不知,我们就坐在这里喝茶聊天,其他的事情我家侯爷自会处理,你们不知道,我家侯爷就两个弟子,蒔莳小娘子,和小武小娘子,都是聪慧过人的大家闺秀,在府里拿的可是和本家小娘子一样的份例,那就是说,我家侯爷拿着两位小娘子当女儿看待,如今武家为了几个臭钱,想攀附永嘉公主,把自己的亲妹妹嫁给贺兰僧伽的表弟当填房,小武小娘子才十一岁,真是丧尽天良,以前我家夫人一介女流不好出面,现在,嘿嘿,我家侯爷回来了,县尊,你说我家侯爷是那种眼睛里能揉沙子的主么?”

  县令,主簿齐齐点头,云烨的恶名声传遍了长安,永嘉公主实在是不够看,窦家那样的人家都在一夜间被弄成废墟,这几位实在是自不量力。

  云烨今天打算去书院找李纲好好地聊聊,颜之推老先生实在是得罪不起,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法子把老先生应付过去,谁知一到府门就看到几个人在指着云家叫嚣不已,再一看小武用手帕捂着嘴哭泣,那里还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扯着小武的手就让她随自己出门,这件事情当着她的面处理比较好,才出门,武元庆就指着小武大骂:“你这个贱婢,还知道出来,我以为你会死在云家,一辈子不出来。”

  小武仰着脖子就要说话,却被云烨止住了,温言对她说:‘你是我的弟子,身份高贵,被狗咬了,难道说也要咬回去?见着疯狗把腿打断也就是了,不生气,人不和狗吵架。“

  说完了,云烨挥挥手,狞笑着的刘进宝,冬鱼还有一群护卫就涌出家门,用刀背把武家的护卫打跑,捉住武元庆就押到云烨的面前。

  “你看,小武,这件事情是不是很简单?狗不敢叫了,为了让狗长点记性,我把它交给你来处理,随你怎么处理,出了事,有师傅担着,师傅就看看你处理事情的手段。”

  果然是未来的女皇帝,杀伐果决,没有一丝的犹豫,对刘进宝说:“刘大哥,你掰折他一条腿好么?他到底是我哥哥,我还下不了杀手。”

  刘进宝最喜欢的就是打折人的腿,低下头却发现武元庆长着两条腿,犹豫了一下问:“小武,左腿,还是右腿?”

  “我大哥是左撇子,用着左腿的时候多,你就掰折他的右腿吧,这样受伤以后也方便一些。”

  武元庆打死都不相信小武敢弄折他的腿,依然在叫嚣:“贱婢,等公主来了,我会把你卖进青楼,你和你母亲一样都是狐狸精,还是到青楼里当……”

  话没说完,刘进宝,冬鱼就抓着他的右腿左右一用力,就听得膝关节咔嚓乱响,武元庆惨叫一声就昏了过去。

  小武除了脸色白了一些,继续对自己的其余四个哥哥说:“还有谁准备把我卖到青楼去?”武家四兄弟面面相觑,武元爽的右腿软塌塌的扭曲着,脚跟都转到前面了,这辈子想要恢复已经不太可能了,转过头一起看着小武,头一回发现这个瘦瘦弱弱的女人居然如此的狠毒,纷纷避开小武仇恨的眼神看往别处,连地上悄无声息的武元庆也顾不得了。

  那个胖胖的中年人依旧面不改色,笑吟吟的看着混乱的现场,上前一步,对云烨拱手说:“云侯请了,在下乃是贺兰僧伽的堂弟贺兰午多,这个烈性子的小娘子已经是在下的妻室,不如云侯就把她交给在下如何?日后永嘉公主定有厚报。”

  云烨转过头对刘进宝说:“掰断他两条腿。”说完就带着小武驾着旺财拉的轻便马车往书院驰去,小武握着拳头竖起耳朵听后面传来杀猪一样的惨叫,忽然流下泪来,孺慕的抱着云烨的胳膊,把脸在他的胳膊上蹭来蹭去,云烨用另一只手揉揉小姑娘的头发,笑了一下。

  “师父,我打断了我哥哥的腿,别人会不会认为我不是一个好人?”小武有些迟疑的问云烨。

  “这个世界上一般来说,都是好人吃亏,以德报怨是书本里道理,但是呢,师父我不这么认为,凭什么呀,凭什么我辛辛苦苦的当好人,还要被欺负?我们敬天,是应为这个世界传说是他开辟的,我们敬地,是应为大地上长出五谷养育了我们,我们尊敬皇帝,是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他保护了我们,我们对他们臣服都是有道理的,都是从我们自身需要出发的,所以我们供奉他们,为他们付出是因该的,但是那些坏蛋,恶人,有什么地方值得我们去以德报怨?打断他们的腿,让他不能再为恶,就是对好人最好的报答。”

  小武欢快的拿手拍旺财的屁股,希望它能跑的再快一些,她相信,自己的哥哥一定不敢再来难为自己。师傅说的是对的,对恶人,没必要宽容,打断腿就是在帮助好人。

  书院这时候都在准备吃午饭,一个个拿着饭盆无聊的敲着,整个食堂就像一个嘈杂的打铁铺子,无舌背着手走在前面,狗子端着饭盘紧紧地跟在后面,找了一个没人的桌子,从怀里掏出一块麻布,仔细的擦拭了一遍,才请无舌坐了下去,给无舌准备好餐具,他才坐到对面,准备吃饭。

  “兔崽子们是不是都皮痒痒了,敲坏了饭盆,你准备拿手捧着吃?再敲一下,就去教导处领罚。”洪城洪亮的嗓音传来,饭堂里顿时安静了下来,一个个乖乖地排着队准备打饭。

  听到洪城的叫嚣,无舌无声的笑了一下,把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大嚼,鱼肉很是肥美,一根细刺都没有,狗子勤快的把最小的刺都给师父爷爷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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